李毓昌身死不明一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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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慶十四年七月初十日内閣奉
上諭
上諭
前因山東即墨武生李泰清來京呈控伊姪
李毓昌在山陽縣查賑身死不明一案當將全案
人犯提京審訊今案情已鞫訊明確除另行按律
辦理外李毓昌於上年中式進士後朕於引見時
以知縣分發江蘇即用經該省上司委赴山陽縣
查勘水灾不肯捏報戶口侵冒賑銀居心實為清
正乃山陽令王伸漢因李毓昌不肯扶同捏飾侵
賑胆敢起意與長隨包祥串謀於李毓昌家人李
祥顧祥馬連升等將李毓昌始則用信末毒傷繼
復勒斃懸掛似此慘遭奇冤實從來未有允宜渥
沛恩施以示褒慰故員李毓昌前已有旨令吉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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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委妥員將其屍棺加槨送囘交伊家屬安塟著
施恩加賞知府銜即照如府例賜卹並著吉綸派
令登州府知府前往李毓昌墳前致祭仍俟案犯
定擬後將要犯二人觧往山東於李毓昌墳前正
法以申公憤而慰忠魂朕昨親製憫忠詩五言排
律三十韻為李毓昌闡揚幽145528並著吉綸採取碑
碑碣石料量定高寬丈尺奏明再將御製詩章發
往摹刻俾循吏清風勒諸貞珉用垂不朽至李泰
清因騐視伊姪皮衣帶有血跡心疑身死不明即
同伊眷屬開棺騐視辨出毒害情形來京呈控俾
奇冤得以申雪殊堪嘉憫李泰清著加恩賞給武
舉其應如何立嗣之處應聼伊家自行辦理
欽此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