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毓昌身死不明一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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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慶十四年六月二十七日
頃據刑部知會
昨日酉刻據兩江總督鐡保將
觧任山陽縣知縣王伸漢家人胡太仵作李標
書辦朱學禮咨觧到部臣等應遵照前次面奉
諭旨將王伸漢革職提同案内人証嚴行審訊
謹
奏
嘉慶十四年六月二十七日
奉
旨
王伸漢著革職審訊
欽此


